注册公司名称的基本要求如下:1。注册公司名称所需的“名称结构”一般由四部分组成,即“行政区划内公司名称的行业描述的组织形式”,例如以Xi安企名网咨询有限公司的名称为例,其中“Xi安”为行政区划,“企名网rdquo是公司名称,“财务咨询”是行业描述,“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二是注册公司名称所要求的“行政区划”。注册公司代理时,可以选择行政区划,可以是省,也可以是市。但是行政区划,无论是省级还是市级,对未来的公司税都没有影响。三。注册公司名称所要求的“公司名称”1。单词和发音不能重复。公司名称是注册公司名称查询的重点。基本原则是区域内同类行业不能重复,包括文字和读音;比如财务公司行业,已经有了我们的“企名网rdquo字号,不允许再次出现“企名网rdquo第二,连“郑华”都不允许出现。2)字号中的词组不能重复。比如财务公司行业,我们称之为“企名网rdquo还有人称“新企名网rdquo不,你不能。你也不能叫它“企名网大”,因为这是短语重复;3)、保护字号,如“老凤祥”和“诺基亚”不能用。4)一般情况下,建议不止一个字号,不止一个名称尽量唯一,这样可以提高注册公司名称的查询效率。因为现在有大量的公司,重复的概率很大,尤其是一些有钱贵的名字。4.注册公司名称所要求的“行业”。公司名称中的行业描述根据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确定。一个公司的经营范围可能有很多,但一般都有一两个核心业务,这些都可以在公司名称中体现出来。5.注册公司名称所要求的“公司类型”。中国的公司类型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然而在中国,大多数公司都是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公司类型是“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含义相同)。注册公司名称的有关规定一、行政区划: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2.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行政区划置于其名称中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一)在控股公司名称中使用字号;(2)控股公司名称不含行政区划。(三)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外国(地区)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其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二。字号: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不得使用行政区划作为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者的姓名作为名称。三。行业: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的商业用语所表达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如果企业的经济活动性质属于不同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在企业名称中表示行业。2.企业名称未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术语描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五个以上国民经济行业类别;(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企业集团母公司;(3)它不同于输入的名称
4.企业名称不应或暗示其有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四。组织形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他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不得申请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企业可申请厂、店、部、中心等企业名称,如* * *食品厂,* *店等。第一章禁止和限制使用注册公司名称的规则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名称比对制度,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0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号文件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名称的登记与核准。根据本规定,企业名称审查员应当审查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含有禁止或者限制的相关内容,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本规则建立和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选服务。企业自行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参照本细则,建立健全比对申报制度,为申请人提供自行申报、自行负责登记服务。第二章禁止性规则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下列情形适用本条款的规定: (一)与在同一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已经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经申请但尚未核准的;(二)与被撤销注册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同名;(三)与同一个登记主管机关的企业更名未满1年的同一行业的原名称相同;(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同名。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或者文字。下列情况适用于本条款的规定:(1)负面或不利的政治影响。如《智娜》《黑太阳》《大地主》。(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911”、“东突”、“占中”。(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沙”。(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比如“黑鬼”等等。(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良好社会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的。如《鬼都》《妻妾成群》。(6)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如“海洛因”和“派Ku”。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或者文字。下列情况适用于本条款的规定:(1)包括党、老一辈革命家、烈士、模范的姓名。如“董存瑞”“雷锋”。(二)含有非法组织名称或者反动政治人物、知名反派人物名称的。如“法轮功”、“汪精卫”、“秦桧”等。(三)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者带有显著宗教色彩的。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外国(地区)或者国际组织的名称。第八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政党、政府和军事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军事单位的名称。第九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文章
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第十二条企业名称应当由两个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组成。行政区划、行业和组织形式不得作为企业名称。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和按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其名称中标明行业或者业务特征。国家法律、法规和决定对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企业名称中标明。不得在企业名称中标注国家法律、法规和决定禁止的行业。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其名称中标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决定规定的组织形式,不得使用与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不一致的组织形式。第三章限制性规则第十五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第十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非营利性法人的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法人授权,使用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法人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方向不确定的,可以不授权。第十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企业授权并使用企业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企业的简称或具体称谓有其他含义或方向不确定的,可以不授权。第十八条企业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企业设立目的,但其他含义或者法律、法规、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除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冠以“中国”或者“中华”字样;“国家”、“国内”和“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和“中华”字样;如果使用“国家”、“民族”、“国际”等字样,则该字样应为行业资质;外商独资企业和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其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上述三类企业的名称,除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外,均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第二十条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市(含州、地、盟)或者县(含市辖区、自治县、旗)的行政区划名称,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SAIC核准,企业名称可以不包括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四)第二十一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相连的企业名称,由其他行政区域的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上级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授权下级机关核准应当由本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第二十二条企业名称的字号应当由文字或者其组合构成,不得使用句子、句群、段落,但具有明显识别性或者其他含义的短句除外。第二十三条企业名称字号不得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和“家”等字样,但具有其他含义或者部分使用、整字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