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或者合法继承文件,然后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应提交以下材料。投资者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应当根据变更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营业执照。
1.投资者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根据变更情况,提交相应文件:
(一)名称变更: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住所变更:提交租赁协议、产权证明、非住所变更证明;
(三)变更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一般出资方式由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家庭共同财产出资,需要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字;
出资方式由家庭共同财产变更为个人财产的,应当在报纸上公布。
(四)投资者变更:
转让协议和继承文件;
新投资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5)经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依法享有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其相关权利可以依法转让或者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