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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正在办理安康市汉滨区双兴石英砂有限公司、上中全联安康售电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周(两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21年5月31日被依法刑事拘留。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汉滨分局立案以来,已有多名集资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并提供证据。
为尽快完成调查取证工作,请安康双兴石英砂有限公司、招商局全联安康售电有限公司内的集资人员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其他市县户籍人员以现居住地为准,居住在高新区的, 恒口示范区和其他县区要去汉滨分局经侦大队)登记,到汉滨分局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及集资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卡。
二。《借款担保合同》、《收据》等相关集资文件复印件。
三。付款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根据个人投资转账方式)及银行交易明细(必填),收取利息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必填)。
四。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集资参与人逾期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视为放弃报案,相关后果由个人承担。请互相转告。
联系警察:袁警官18823719231
马警官18823719231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2021年6月4日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