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一家企业被处罚,廊坊处罚7起环境违法案件。
4.案例名称:文安恒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涉嫌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问题。
案例:文安县恒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杜东环保工业园区,从事金属表面处理行业。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文安恒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法律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对企业罚款30万元。
现场照片
1.案名:廊坊梅生包装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建案。
案例:廊坊梅生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翠青南路29号。检查,该公司未依法报批环保无氟泡沫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擅自开工建设。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相关规定,罚款5万元。
2.案名:沃克建筑装饰材料(廊坊)有限公司涉嫌焊接过程未按要求开启焊接烟尘除尘设施,导致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案例:沃克建筑装饰材料(廊坊)有限公司位于大厂县潮白河工业区,从事装饰建材行业。怀疑焊接过程未按要求开启焊接烟尘除尘设施,导致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款;《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第一款,处罚金额为20000元整。
3.案名:廊坊江秀机械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基本案情: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安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廊坊江秀机械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正在安装新的生产设备,无环评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一条第一款,处以70000元罚款。公司罚款7万元已经交了。
现场照片
4.案例名称:文安恒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涉嫌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问题。
案例:文安县恒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杜东环保工业园区,从事金属表面处理行业。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文安恒利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法律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对企业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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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案件名称:现代(三和)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案例:现代(三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位于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北外环路南。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正在生产塑料挤出造粒等工艺,未使用两台VOC在线报警监控装置。
法律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款,公司已缴纳罚款5万元。
6.案名:大城县黄德武金华纤维素厂涉嫌固体废物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
案例:黄大城县锦华纤维素厂位于大城县大商屯镇赵各庄村西南,以加工纤维素为主。经查,倾倒在大商屯镇赵各庄村西南大沟的废工业淀粉是该厂工人倾倒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城分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核实,该厂负责人承认工人倾倒废弃工业淀粉一事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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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香河县长兴钣金厂焊接过程中建设的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未投入使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直排。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08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该厂仅因违法行为将被罚款36000元。回到企业https://www.zhucesz.com/看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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