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公司名称的过程
一、企业名称变更审批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审批表
2.企业拟了一个新名字。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受理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受理和核发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本可以收回)
5.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自受理后第二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
四。刻公章备案
1.公司印章原件及公章准刻证明。
2.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需核对原件)
3.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取原件核对)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取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次日取章
动词(verb的缩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需核对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取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新公章)受理后第三天发放。
二。需提供的证明
企业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不包括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股东变更的,只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
下列未注明复印件的项目,一般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应由公司盖章并签字以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应随原件提交。
(1)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收到,加盖公司公章);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收据,公司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受托方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决议,决议内容包括:拟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章程的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扩展信息: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允许其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登记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参考:公司变动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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