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问道:
我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需要变更公司。章程记载股东授权代表(新加坡公司)。目前办理法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股东决定,但由于授权签字人身体原因(车祸)无法签署股东决定。这里的股东不想变更公司章程中的授权签字人,但是这个股东变更决议还是需要签字的,所以这里的股东想问一下公司其他董事能不能先代表公司在这个股东决议上签字。股东方的董事会(权力机构)可以作出董事会决议,给予单独的临时授权,以证明该董事签字的合法性(包括公证证明等文件)。
不知上述安排是否可行?
公司获得a轮融资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完成这个变更,所以有点着急,真心希望能尽快回复!谢谢你
创元解决方案
相应文件的临时授权可以证明签署人有权代表公司签署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可以公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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