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撤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3年内无法以自己的名义重新注册公司。
2.税收永久列入监控黑名单。如果公司重新注册,会被税务机关追缴罚款。银行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会保留七年,会被罚款;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会进入征信系统,影响我以后的银行贷款和出国。
3.五年内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企业信誉降低,申请贷款受到限制。
5.限制出入。
记录并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4.被执行人失信的具体情况;
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和执行法院;
6.人民法院认为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其他应当记录和公布的事项。
扩展数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完毕;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本执行程序终结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或者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者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中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参考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