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登记可以重复,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登记条件。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在下列情况下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三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原因被撤销注册未满一年的。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品牌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品牌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其他企业的原名称相同的;
(四)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同名;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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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是公司的名称。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字。必须记载在公司章程里,这是公司注册绝对需要的。它必须用语言来表达,这样人们才能解决它。一般应包括:(1)公司类型。注明属于哪种公司,如无限公司、有限公司等。不能只注明公司。(2)具体名称。除受法律限制外,一般由当事人自由选择。(3)营业部类。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所以是可选的。(四)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代表了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技术水平。一经核准注册,公司即获得该名称的专用权。公司名称可以转让。
(信息百度百科: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