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极大激发了群众的创业热情。
改革第一周,全市通过名称自行申报系统申报名称15479个,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名称14503个,通过率94%。平均每天批准2072篇文章,比20年平均每天批准900篇文章高出130篇。
据了解,改革措施包括取消企业名称核准制度。对申报“广州市”或“广州”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由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主查询、比较、判断、申报拟命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名称允许使用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但能反映行业或业务特点的术语。允许使用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示、转口贸易、服务贸易、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客等字样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特征。
广州市工商局规定,企业因经营需要,可以在名称中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放置行政区划。企业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不在名称中标明行业或者经营特点。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下设三个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此外,该局还规定了争议解决方法。企业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的,可以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不适当的企业名称限期改正。登记机关拒不改正不适当的企业名称或者被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撤销的企业名称的,登记机关将直接从企业名称数据库中删除该名称,暂时替换为企业统一信用代码,并将企业统一信用代码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州)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