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代号申请表:申请企业的现有名称;过去使用的名称;企业的生产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或电子邮件地址;工商局营业执照的编号和日期(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拟使用企业名称代码的产品(请列出有代表性的主要产品的型号、名称和投产日期);申请企业使用的名称代码;申请企业的现任主管部门及企业性质;请附上编号,该企业的申请已于年月日注销,企业名称证书编号为附上。请取消它。申请企业授权(公司名称)在其汽车产品中使用申请人的企业名称代码,请将授权公司的企业名称代码证书发送给申请人。授权文件名称(附复印件)及授权生效日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及被授权单位的营业执照(附复印件)编号和日期。被授权单位使用具有被授权企业名称代码和变更或撤销名称授权的产品(附编号原给被授权单位的企业名称代码证书)。申请企业:(公章)于年月日办理此项工作。联系人:联系人传真: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注:1。申请企业的名称、公章和营业执照必须一致。2.申请表第1至6项必须填写,第7至9项可根据申请内容选择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