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名称代表着公司的形象,对企业的运作有很大的促进和发展作用。想得到一个100%满意的名字并不容易。所以有些企业在注册前就随意选了一个名字,经营一段时间后觉得需要改名。这时候就要提到公司名称的变更了。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说法,更名有专门的规定,为了减少部门的工作量,也要限制企业的正常稳定运行。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所以企业要想在一年内改变,只能调整自己的情况,使自己的公司情况符合特殊原因,有以下规定:
1.因经营范围第一项调整需要变更名称的;
2.因控股股东变更而变更名称的;
3.因组织形式变化需要变更名称的;
4.企业申请变更名称;
5.因侵权或者与同一行政区域内其他经核准的企业名称近似,似乎有必要变更名称的;
6.企业因其他特殊原因要求变更名称的。
公司可以在一年内变更法人,但必须提供股东会决议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