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后,合同仍用原公司公章签订。合同的效力:
第一,看是不是原法人签字。如果是,新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变更后的原法人是现在公司的法人,那么这个签字是有效的。
二。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形式上的瑕疵,但如果合同上签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虽然有效,但可能存在一个隐患,就是因为主体名称错误,日后很难追究责任。
三。如果公司已经更名,领取了新的印章,但仍然使用旧的印章,将受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处罚。如罚款、责任改正,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欺诈。
扩展信息: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法成立,对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对于合同的生效条款没有统一的条件。然而,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一个有效的合同应该具有共同的特征。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义是真实的;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因为上述三个条件是民事行为合法性的一般标准,当然也应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等民事行为。因此,合同生效的条件除了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不违反法律”具体表现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上述三个条件。
同时,考虑到《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部分合同的效力也要求合同必须具有一定的形式。因此,以上四个条件是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
从《合同法》第44条来看,就是要“合法”。当然,以上四个条件也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具体规定。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合同才能“合法”和“有效”。
如果合同在成立后生效,将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根据本条规定和具体合同要求对方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百度百科-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