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21日电(记者王庆凯)记者21日从中国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强调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申报名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骏在吹风会上表示,修订后的条例坚持“管办并重”的原则,企业名称可以自主选择,但不允许随波逐流。对企业名称有相关规定,对构成要件也有规定,对禁止行为有明确规定,“放管并重”。
在唐骏看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是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但要实现赋予企业自主选择名称的权利,改变以往的名称预先核准制度,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
第一,全面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申报企业名称,了解现有企业使用过哪些名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标准。目前,中国已经将所有省、市、县级企业的名称数据库向公众开放。
二是建立企业名称独立申报制度。个人可以在任何地方登录并声明想要注册的名称。系统会自动过滤,根据规定比对姓名,拦截不合规的。企业名称自我声明制度是实现自我声明的有力支撑。
三是完善企业名称监管机制。建立申请人事先承诺、事后快速处理企业名称争议、强制更正不适当名称等制度,加大对一些不合规、危害社会公益、“傍名牌”等不适当名称的清理和更正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