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否。10821882371923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穗)名称预核[2013]第0068999号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号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准予对以下两个投资者设立的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广州市芳怡佳制衣有限公司投资者姓名或名称:以上。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有效期。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企业名称自登记机关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后生效。批准日期:2013年12月1日注:1。本通知书不作为投资者投资资格的确认文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一次性 告知单》关于投资者投资资格的规定。出资人要符合法定的出资资格,不符合资格的要更换出资人。设立时,有关事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登记机关不得以本通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办理登记。企业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核准,不能提交核准文件的,登记机关不得以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