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的股东不一定是公司的客户。作为所有者,相互公司的投保人可以参与董事会的选举,董事会将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公司的业务运营和管理。被保险人可以以‘分红’的形式分享经营成果。
专属保险公司由工商企业自行设立,旨在对本企业、关联企业及其他关联企业的风险进行保险或再保险。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类似于其他行业的股份制公司。它们是由发起人根据《公司法》号文件设立的,该文件规定了发起人人数、公司债务限额、要发行的股票种类、税收、业务范围、公司权力、申请程序、公司执照等。西方国家的公司组织由三个权力集团组成,即股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也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但它是非盈利性公司,没有股东,公司归投保人(投保人)所有。因此,被保险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的所有者,又是公司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