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自然可以申请。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二。搬运材料
由所有投资者签署
由所有投资者签署
申请名称前冠以“中国”、“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三、办理流程
在线处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省工商局网上注册大厅在线填写工商表格并提交电子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登记机关将对网上填写的申请文件和材料进行初审。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通过初审,告知申请人到窗口提交纸质文件或者通过邮政快递方式提交,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将在5日内通过网上登记大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文件和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现场领取。不予注册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
窗口处理过程
1、申请人直接向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在5日内当场或者电话一次口头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
4.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现场领取。不予注册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
特殊链接
没有
四。搬运地点
顺县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动词(verb的缩写)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不及物动词处理机构
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手续费
免费
八。法律基础
003010 (1991)
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且不得与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同行业企业的登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企业如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从属名称。
003010 (2004)
第二十二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
其他企业的设立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003010 (1991)
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1。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当以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二、企业名称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
(三)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0)
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个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0)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过批准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在报送审批前应当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20)
第二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文件、章程所反映的财产归属、资金和分配形式,核定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性质。
经济性质可以分别批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合营企业应注明合营各方的经济性质,并注明“合营”字样。
003010(2013年修订)(20)
第六条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003010(2013年修订)(20)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003010(2013年修订)(20)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三)股票的发行和准备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应当制定公司章程,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应当经创立大会批准;
(五)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0)
第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0)
第十九条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转让。
003010 (1991)
第四条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一)以“中国”、“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为前缀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国”、“中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
(二)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的同级行政区划。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在线咨询
188-2371-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