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分公司和总公司了解多少?
你对分公司和总公司了解多少?
分公司是和总公司或者我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很多大企业的业务分布在全国各地,甚至很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称为分公司。公司本身叫做总公司或者我们公司。
分公司是和总公司或者我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很多大企业的业务分布在全国各地,甚至很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称为分公司。公司本身叫做总公司或者我们公司。
虽然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有点类似于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虽然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有点类似于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是总公司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虽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的民事责任。
是总公司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虽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的民事责任。
大家都知道,当一个企业越来越好的时候,扩大业务和规模就变得必不可少。有不少人咨询过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发票问题。今天小金给大家直截了当的总结了四个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常见的发票问题,很多老板还不明白。
大家都知道,当一个企业越来越好的时候,扩大业务和规模就变得必不可少。有不少人咨询过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发票问题。今天小金给大家直截了当的总结了四个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常见的发票问题,很多老板还不明白。
问题1: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互开发票吗?
答: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互相开发票。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分公司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分支机构向总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正常情况下应相互申报纳税并开具发票。但是,这不代表他们可以乱开发票,依据还是业务。但也要注意以下两点:
答: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互相开发票。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分公司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分支机构向总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正常情况下应相互申报纳税并开具发票。但是,这不代表他们可以乱开发票,依据还是业务。但也要注意以下两点:
1.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业务必须真实。如果业务不真实,发票就变成假的。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强关联的,税务机关会关注这项业务真实性背后的合理性,比如价格的约定,双方利润率的设定等。
1.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业务必须真实。如果业务不真实,发票就变成假的。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强关联的,税务机关会关注这项业务真实性背后的合理性,比如价格的约定,双方利润率的设定等。
2.除了开具发票,分公司和总公司都要有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必要的合同、付款、发票等相关证据都要保存好。
2.除了开具发票,分公司和总公司都必须有一个c
问题2:分公司开具的费用发票可以拿到总公司税前扣除吗?
答:如果汇总缴纳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而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税制,那么总公司的分开票也可以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答:如果汇总缴纳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而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税制,那么总公司的分开票也可以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问题3:分公司购买、总公司统一支付时取得的专用票,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分公司从供应商处取得的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导致采购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采购单位名称不一致,不属于《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分公司从供应商处取得的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导致采购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采购单位名称不一致,不属于《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问题4:分公司接受的特价票可以由总公司抵扣吗?
答: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在增值税上属于不同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也不同,所以分公司接受的专用票不能由总公司抵扣,要分开抵扣。
答: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在增值税上属于不同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也不同,所以分公司接受的专用票不能由总公司抵扣,要分开抵扣。
看完了,各位大佬都明白了吗?还是那句话,在开篇,如果文中有类似的情况,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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