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从县、地级市、省开始,本质上没什么区别。企业名称可由企业自主选择并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企业名称的四个基本要素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业务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可以是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地市级(含设区的市、自治州、地区、盟,下同)或县级(含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下同)的企业行政区划。
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开发区、垦区的名称可以与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连用,但不能单独使用。
扩展信息:
中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3条和第29条作出相应规定。
从国际社会的立法现状来看,名称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呈现出更加宽松的趋势,即立法不仅确认和保护已注册的企业名称,也保护未注册的企业名称。
103010的第八条规定:“制造商的名称在本联盟所有国家都应受到保护,不论是否属于商标的一部分,都没有申请或注册的义务。”
103010附件5规定,商号权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取得:一是先使用某个商号,二是先取得某个商号的注册。
103010第48条规定:“虽然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了注册商号的任何义务,但这样的商号即使在注册前或未注册前仍受保护,并可对抗第三人的违法行为。”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