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不一定是公司名称。应付发票是指买方的名称,即收到发票的公司或个人的名称。
发票包括标题、跟踪号、编号和用途、客户名称、银行账号、商品(产品)或业务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文字和数字金额、经办人、单位印章、发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开票注意事项:
1.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开具红色发票后无需交回原蓝色发票。
2.如果发票丢失,需要在报纸上声明作废。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
3.年夜饭退货或者发票错了也可以开红字发票。
4.普通发票中的“纳税人识别号”栏必须填写。
5.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限由180天放宽至360天。
6.企业同时提供不同税率的货物和服务的,可以开具同一张发票。
7.购买二手车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销售二手车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