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有什么限制?
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中必须记载的必备项目之一,是表明公司本身的文字符号。公司的名称必须用文字表达,而不能用一些数字、符号或图形。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这是为了让人们更容易理解公司的性质及其信用。
此外,《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还限制企业使用下列名称:企业不得使用有害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由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由数字组成的名字。由于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国家对企业名称的限制也适用于公司。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公司类型,第二部分是具体名称,第三部分是业务类型,即公司的行业属性,第四部分是公司的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应冠以公司所在地的名称,但除国家公司外,其他公司不得使用带有“中国”、“中国”字样的名称。
公司有权使用和独占使用自己的名称。公司名称可以转让。公司名称的转让应遵循以下原则:转让方应停止使用该名称,由受让方使用;名称只能随业务一起转让或在撤销业务的情况下转让;(三)名称转让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报主管机关批准。
公司名称核准规定有哪些?
(一)、名称的构成
一般名称依次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贸易或商业特色组织形式或贸易或商业特色组织形式。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域是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2.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行政区划置于其名称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控股公司名称不含行政区划,使用其名称;
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外国(地区)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其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3.根据现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名称,可以免用地方行政区划名称:
国家公司;
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历史悠久的知名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2)、字体大小:
企业名称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不得使用行政区划作为名称,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者的姓名作为其名称:
(3)工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的商业用语所表达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如果企业的经济活动性质属于不同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在企业名称中表示行业。
2.企业名称未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术语描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的经济活动性质属于五类以上
4.企业名称不应或暗示其有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公司法对公司名称有哪些限制”这个问题的回答对公司名称的主要限制是,企业不得使用有害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等。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到企业https://www.zhucesz.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