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和品牌名称是不同的。企业名称的法律保护与注册商标有许多相似之处。两者都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区别标志,都是通过法律授予专用权来达到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企业信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目的。在某些情况下,两者合二为一,如著名的“联想”、“海尔”,既是商标,又是企业名称的核心字号。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商标和企业名称混为一谈。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别主要在于:一是登记的依据不同。注册商标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企业名称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名称登记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注册。第二,获取方式不同。我国对商标采取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做法是,除了某些特定商品按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外,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即注册的享有专用权,未注册的仍可使用,但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和未经核准注册的名称不得使用,因此不享有名称权。第三,权利的特征和内容不同。商标权是工业产权,只有财产权的特征,没有人身权,而企业名称权是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权利。因此,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允许转让或许可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