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的有关规定
在中国,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就享有姓名权。公司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是公司注册和申请登记的第一步。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者阿拉伯数字。名称应当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组成。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机构及权限划分。
(一)以“中国”、“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为前缀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国”、“中国”、“国家”等字样的;
(3)无行政区划的,如: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上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下属公司(企业)的名称。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与关联企业不一致的,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明确行业特点。分支的名称也可以有自己的字体大小。公司名称为“中国”、“中国”、“中国”、“全国”、“国际”,分公司名称为同级行政区划名称。
2.了解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企业)可以使用不带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名称必须含有行政区划。公司(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行政区划可以用在字号之后,也可以用在组织形式之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包括行政区划。
(一)经国务院批准;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其他规定。
三。公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同于同类公司的标识,企业字号应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的贸易术语所表达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的第一项相一致。如果企业的经济活动性质属于不同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在企业名称中表示行业。例如,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范围既包括种植,也包括技术开发,那么企业就会选择其主要从事的经济活动作为其主营行业,确定企业名称所属的行业。
企业名称未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的经济活动性质属于国民经济五大类以上行业;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