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负债的公司已经变更了法人,还能强制执行原法人吗?
个人赖的种类很多,网上也有各种各样的招数,比如如何查询个人赖的资产,如何强制执行个人赖的资产,如何追查个人赖的财产线索。然而,我们却忽略了另一个群体——“公司赖”。
老赖是指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向债权人借款,但因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失误,导致公司无钱可还的人。当然,不管你是真的没钱换,还是想跟着公司的最终价值跑,你都得说两件事。今天主要说说这种想跑路的“公司老赖”。
最近很多公司老赖为了躲避“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出国的措施,在法院结案前都会“偷偷换公司法人的位置”,换成不需要出门的老太太,或者村口的大爷。毕竟限制老年男女的高消费和出国权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
那么,难道不能用这种不诚实的方式来限制前法人的高消费和出国吗?
幼稚,当然不是!不管怎么赖来赖去,最后都会有因果。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影响履行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被限制出境。
也就是说,判决执行后,如果被执行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日期执行。不仅是这家公司的法人不能出境,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和负责这个判决项目的人都将被限制出境和消费太多。因此,即使债务人公司的原法人在执行前变更了法人,也难逃执行“限高”的决定。
但是,强制执行“限高”能拿到钱吗?边肖告诉你:风险还是很大的!一般来说,欠债的公司可能不仅欠你钱,他还可能欠很多人钱。这个时候被执行人就会有还款单,也就是说他可能会还给你,他的资产已经是“0”了!
这么大的风险,费时费力,何苦呢?如果这笔债务需要钱,不妨考虑“债务转移”,一种新的债务处置方式。“债转”前不仅不用花一兵一卒,还能尽快拿回现金,实现了资金的灵活性。回到企业https://www.zhucesz.com/看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