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8日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住所,修改公司章程,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工商登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近日,该公司已完成上述公司住所变更和《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信息如下:
名称:新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18823719231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上市、投资或控股)
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延安路37号40-6室
法定代表人:刘红兵。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1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CNG、LNG天然气批发、天然气零售、天然气管道运输(仅限市门站内),批发零售: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有色金属材料、其他日用品、炊具、其他农畜产品、天然气加气站项目投资、电力生产供应、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投资及服务、天然气管网及天然气压缩站建设开发。(控制要素除外)(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洪通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