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蛋白石灯,一个蛋白石通风器,傻傻的分不清.
作者|布鲁斯
编辑|布鲁斯
欧珀作为照明行业第一梯队成员,年营业额超过80亿元,市场知名度不言而喻。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市面上有一种欧泊通风器,而这种“欧泊”的生产厂家和欧泊照明没有任何关系.
近日,一起两家“运营商”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迎来了一审判决。
织里了解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对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公司)诉嘉兴市威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普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威普公司停止使用“嘉兴市欧普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欧普公司50万元。
未经许可使用“Op”名称的Wip被认定侵权。
1996年,汪耀海、马秀辉南下广东中山创办欧普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照明企业。d、生产和销售。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涵盖LED、传统光源、灯具、电器、吊顶产品等领域,并在国内市场做出了自己的定位。2008年,欧珀照明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正式上市。目前欧珀照明市值已达196亿元。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辛苦经营的品牌声誉,Op公司在相关商品和服务上申请注册了许多商标,其中就包括第11类中的商标。
和其他商标。企名网站上有893条以“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记录。
但“随着欧珀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侵权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当你在网上搜索“欧泊”的时候,可能会打开这样一个“欧泊吊顶欧泊通风器”的网站。然而,这并不是你想象中的“猫眼石”。
Op公司官网(Op官网)
威普公司“OPOUR吊顶Op换气扇”网站(威普公司网站)
欧普公司称,2018年发现威普公司在市场上销售侵权产品,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给欧普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Op公司认为,这家成立于2013年的公司非法注册Op公司的“Op”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
欧普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威普公司停止使用“嘉兴市欧普电器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和“欧普”的名称及型号,发表侵权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索赔300万元。
据了解,这场官司早在起诉阶段就遭遇了管辖权的波折。欧普公司最初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后者因发现其不具有管辖权,决定将其移交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后,被告威普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杭州中院认为该异议成立,裁定移送嘉兴秀洲法院。
今年4月,秀洲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4月和5月两次公开开庭审理。9月8日,秀洲法院做出了本文开头提到的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威普公司是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者,也是“OPOUR Opal Ceiling”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的运营者,其行为均已构成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澳普公司的起诉不构成重复起诉。法院进一步表示,欧普公司要求停止使用嘉兴欧普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并发表声明消除不良影响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此外,适用法律赔偿方式,判定威普公司赔偿Op公司经济损失(包括Op公司为停止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目前,尚不清楚VIP公司是否会对这一判决提起上诉。
“猫眼石”在之前的判决生效后依然使用。
一个是“Op”,一个是“Vip”,但是Op公司要求对方改名。好像是Op公司无端指责,其实不是。原来,威普公司在2018年12月之前的注册企业名称一直是“嘉兴欧普电器有限公司”。2018年12月后,因在一起有Op的案件中被认定侵权,根据判决要求,企业名称变更为现名。
据VIP公司官网介绍,VIP公司的前身“嘉兴市王店欧普电器厂”成立于年,主要生产集成吊顶及相关产品。2013年,嘉兴欧普电器有限公司成立,经营范围涵盖浴霸、取暖器、换气扇、塑料配件、集成吊顶、金属装饰板、照明电器、灶具、饮水机的制造加工。
但是,即使以VIP公司前身成立的年份来说,VIP公司也比VIP公司早了十几年。更何况在2000年的时候,Op公司已经是照明及相关行业的知名企业,享誉国内外。
但威普公司(包括更名前的“嘉兴欧普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嘉兴市王店欧普电器厂”,下同)仍以“欧普”为名自主创业,且业务越做越大。根据VIP公司官网信息,VIP公司甚至一度与央视合作。
VIP公司声称与央视有合作(VIP公司官网)
Op公司为此提起了多起商标诉讼,很多诉讼请求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比如秀洲法院一审判决书中提到的311号判决,即(2016)沪73民中311号判决,就是其中一个裁决金额较高的案件,裁决金额为80万元。
本案是Op公司诉威普公司等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案件。已立案多时,双方均不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定威普公司选择“欧泊”商标名称“缺乏合理依据,主观上难以说其无意执着于知名原告欧泊的商誉,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支持欧泊公司的上诉请求,并作出部分改判,即判决威普公司等停止商标侵权、消除影响,威普公司将企业名称变更为不含欧泊的企业名称。
据了解,该判决立即生效,并已履行完毕。然而,VIP公司似乎不同意这一判决。早先的判决生效后,公司虽然更名,但在一些地方仍继续使用“Op”。
在此次秀洲法院作出的判决中,法院认为,欧普公司主张的被诉行为是威普公司在311号案一审判决生效后实施的又一行为,包括威普公司在311号案判决生效后重新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不当使用企业名称持续进行微信宣传的行为;同时,在311号案中,Op公司并未上诉要求停止侵权,故判决部分未判令被告停止相应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本案的上诉理由、事实和证据与311号案不同,Op公司不构成重复起诉。因此,法院进一步支持了澳普的诉讼请求。
依靠受让商标VIP制造“麻烦”
其实Op公司和VIP公司的商标纠纷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智宝的裁判文书信息显示,涉及VIP公司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有50余份,涉及案件至少30余起,其中大部分与OP公司有关,诉讼地点遍布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等省市,可谓数量众多,影响广泛。
至于赔偿金额,据笔者粗略统计,在欧普公司诉威普公司或其商标被许可人、经销商等相关当事人已胜诉的民事案件判决中,一审欧普公司应赔偿约140万元;二审大部分基本维持了赔偿金额
网站信息显示,截至记者发稿时,威普公司名下有24个商标或商标申请。使用的商品类别主要是第6类(金属材料)和第11类(排气扇等。),其中不乏“Opour”、“OPOUR”等商标以及一些相关的图形商标。
威普公司(企名网)名下商标注册申请记录
威普公司(企名网)名下的部分商标图纸和资料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Wipo公司名下的前两个“Opal”商标是在2000年和2004年申请的,甚至早于该公司前身成立的时间。事实上,有些商标是VIP公司从第三方获得的。如2000年3月申请的第1594144号“欧泊”商标和2004年12月申请的第4416780号“欧泊”商标在2013年被威普公司转让。正是依靠这些商标,VIP公司才能使用“Op”并进一步许可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