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当前国企改革的重点,是指在国有控股企业中加入非官方资本,使国有企业成为国有和非国有多元持股。在这一过程中,它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构建了符合现代企业的治理体系,使国有企业增加了市场竞争力和活力。
1.为什么要国企混改?
国企混改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国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股东缺席。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不是特定的个人,没有直接的权益所有者。即使有国资监管机构及其派出人员的存在,也不直接涉及个人利益,远不如民营企业与民营股东的利益关联密切。这种股东缺位可能导致不顾国有资产利益被侵害,或者不顾国有资产增值需求盲目求稳。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国有资产都会受损。
其次,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启动之前,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没有有效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建立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往往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管理和监督作用。
三是“一把手负责制”现象普遍。很多国企负责人往往身兼数职,性质不同,机构不同,甚至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中担任重要职务,而公司内部决策权往往集于一身。在缺乏监督制约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决策不当、管理错位、风险控制不力的情况,一些腐败案件也往往在这种情况下出现。
第四,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在现代企业的人才竞争中,国有企业的激励手段单一,激励效果有限,容易形成过度约束和激励不足的局面,从而导致人才事业心减弱、责任心不强等消极的工作心态,进一步制约国有企业的发展。
国企混改可以帮助国企实现:
首先,明晰的产权使国有企业从单一的国有产权变为多重所有权,从而减少企业管理者的选择、经营决策、企业利润分配等重大问题无人负责的实际现象。
其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借助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和机制,打破现有政府监管机制的强行管理,借助与民间资本的共同管理,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发展趋势。
第三,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通过合同制、任期制、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企业经理人的常态化管理监督和定期更新,避免管理的僵化和固定化,实现管理优化。
第四,实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岗位分红权等中长期激励。构建工资收入市场化标杆体系,进而推动企业健全员工优胜劣汰机制,激发企业源动力。
2.国有企业混改的历史进程
国企改革的开始要追溯到1978年。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党工作的重心要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随后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企业”一词被提及61次,并强调企业应拥有必要的自主权,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并保持有效的运作
20世纪90年代初,许多大中型国有企业承受着沉重的社会负担、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糟糕的内部管理,导致经济效益低下,有些甚至陷入困境。为解决这一问题,199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探索现代企业制度、境内外上市融资、规范破产、鼓励兼并、合理引导失业职工再就业等一系列措施。
2003年以来,随着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行,如何监督和管理国有企业成为一个新的问题。在此期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随后几年,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多个行业都完成了股份制改革。这些市场主体的成功改革,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发挥保值增值功能,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的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从此起航。
3.国企混改正在走向新阶段。
目前,国有企业之间的重组整合主要是针对产业协同的整合,核心资源对科技的适应,企业之间运营能力的再造。
结合近年来一些国企的动作,我们可以看到,国企混改是由行业主导的科技做“加减法”,由同类型的冗余平台做“减法”,这是历史的包袱。
现在一些国企的市场化机制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这意味着下一阶段国企改革将在更大范围内注重落地和实效。门槛更高的行业将进一步向非国有资本开放,有效放大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和影响力,促进我国实体经济良性发展。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可以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解决国有企业体制机制上的一些问题,把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同时,通过产业链上的产业节点、市场化的管理机制和不同的资源禀赋的混合,使国有资源和社会资源产生1/2的效应。最后,相关行业的体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共同推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挖掘未来中国经济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