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杭州萧山法院宣判了一起人身权纠纷案,原告认识——的“口红哥”李佳琪。
李佳琪
被告是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名为“齐家影视文化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那么,李佳琪和这个“齐家影视”是什么关系呢?
图中这些李佳琪头像的自热火锅和李佳琪有关系吗?
图片萧山法院
这就是问题所在。
我发现李佳琪这个粉丝是自己“代言”的。
据《每日商报》报道,李佳琪在Tik Tok、微博、淘宝、企名网等平台有着很高的曝光率和数千万粉丝。货主播,美妆博主,“口红哥”,美万(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签约人才.知名淘宝店铺“齐家环球YEATION”由李佳琪和签约公司共同经营。
去年9月,杭州又多了两家。这两家公司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分别是美万(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齐家影视文化发展(杭州)有限公司,乍一看还以为都和李佳琪有关呢。事实上,这两家公司就是为了蹭他的热度而成立的。
法院审理查明,两公司未经许可,使用李佳琪的名义,生产、宣传、销售“李佳琪酵母”自热快餐、方便快餐、休闲食品系列产品,并在产品外包装上印制李佳琪肖像及姓名。许多消费者认为这是李佳琪的代言,纷纷下单。
图片萧山法院
一些李佳琪的忠实粉丝发现,这一系列零食从未由李佳琪代言,李佳琪也从未销售或宣传过。为了帮助他们的偶像捍卫自己的权利,粉丝们购买了一些侵权产品,并将它们邮寄到李佳琪。
今年3月,李佳琪将上述两家公司诉至萧山法院,称其从未与其合作,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06万元。
最后赔偿李佳琪16万。
8月26日,萧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人格权纠纷案。两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9月8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齐家影视文化发展(杭州)有限公司、美万(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犯李佳琪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召回并更换使用原告肖像、姓名的产品和宣传品。向李佳琪做出书面澄清和道歉;齐家影视文化发展(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齐家”字样;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
为什么是这句话?
103010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权利。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主要有: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假冒他人名义,比如偷学机会;以非法方式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使用他人姓名,如故意对他人姓名进行不当发音。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有: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如制作广告等。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知名的美妆博主,李佳琪的名字和肖像具有商业价值。美(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影视文化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明知的姓名、肖像具有商业价值,未经其同意,在宣传资料、产品名称、产品包装、名片上使用其姓名、肖像进行商业运作。该行为侵犯了李佳琪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应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李佳琪向二被告索要的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106万元,法院认为,因李佳琪未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或二被告所获得的利益,根据李佳琪的知名度、二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持续时间及损害后果,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法院酌情决定经济损失16万元。
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全国商报每日商报、钱江晚报、萧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