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偿公司18000元!法院:必须服从。
五一假期快到了。
你必须加班吗?
听到老板说要加班。
很多人不愿意。
甚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你可能不知道。
有时候会拒绝加班。
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王、李系扬州某公司稽查科主要稽查人员。本公司所有产品必须经两人检验并加盖检验章方可出厂。
2018年5月13日,王某、李某在明知下午所有产品未检验完毕公司将面临高额赔偿的情况下,以劳动合同即将到期需要续签为由,故意拒绝下午加班完成检验,最终导致交货延误。
公司还向客户公司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12万元。之后,该公司向扬州市邗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以材料不齐全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019年,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李承担违约金1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延迟交货造成的损失主要属于企业经营风险。但考虑到王、李作为必须按时履行交货义务的检验人员,在原告生产任务紧急且可通过安排休假的方式维护两被告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仍拒绝加班,其放任了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有责任,故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结合王某、李某的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管理不作为及损害程度,判决二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15%的赔偿责任,即18000元。
法官介绍,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双向选择的。虽然员工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但如果企业遇到紧急生产任务,加班时要求工人服从。
法官认为,用人单位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也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因此,一旦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是由劳动者造成的,用人单位就具有了双重身份,即既是受害者,又是劳动者的管理者。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那么作为管理者的企业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对价,即劳动报酬,就不等于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企业作为劳动成果的享受者,应当承担经营风险。
通常只有在劳动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会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没有过错或者轻微过错的,不需要赔偿。
消息一出来
网友炸了锅。
“如何定义一项紧急任务,
万一员工突发事件,公司会赔钱吗?"
“一个紧急任务会说,
然后老板可以要求员工加班。"
有网友甚至表示,
“建议上诉,
一家公司因为两个人拒绝加班
代替完成测试,
万一两个人生病了,
企业不是经营不下去吗?"
现代快报/ZAKER南京、北京晚报、江苏新闻
新媒体孔丘挺
这件事你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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