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在生产、使用和维护中识别不同类型的专用汽车,需要通过简单的车型编制来表达不同专用汽车的品牌、用途和基本性能特征。
中国汽车产品模型由五部分组成:企业名称代码、车辆类别代码、主要参数代码、产品序列号、企业自定义代码,如图0-1所示。对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码,使专用汽车产品型号分组为六个部分,如图0-2所示。
(1)企业名称代码,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两个表示企业名称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如第二汽车厂代码EQ、上海汽车厂代码SH、北京汽车厂代码BJ、南京汽车厂代码NF,但长春第一汽车厂的企业代码CA是一个特例(这个代码是1955年提出的,一直沿用至今)。
(2)位于产品型号第二部分的车辆类别代码由阿拉伯数字表示,其含义在表0-2中规定。
(3)主要参数代码。各类汽车的主要参数代码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当主要参数代码少于两位数时,在参数前使用“0”。主要参数的数字舍入应符合“数字舍入规则”(即4到5)。
A.卡车、越野车、自卸车、牵引车、专用汽车和半挂车的主要参数编码为车辆总质量(T)。牵引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椅的最大质量。总质量超过100T时,允许用三位数表示。越野车的总质量是越野运行时工厂确定的总质量。
b、客车、客车半挂车主要参数代码为车长(m)(老标准客车主要参数代码按座位数分类)。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用长度值的10位数字表示。
C.汽车的主要参数代码是发动机排量(L),应该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表示为其数值的10倍。比如上海汽车厂生产的二代车,发动机排量为,型号为SH7221。
d、产品序列号。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2等依次使用。
当车辆主要参数发生变化,但变化值不超过原设计主要参数的10位时,主要参数代码不变;如果大于10,则应更改主要参数代码;如果主要参数代码因数字舍入而不变,则产品序列号应按长度进行更改。
E.专用车辆分类代码。专用汽车分类代码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五部分(汽车产品无此代码),用反映车辆结构使用特点的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其结构特征代码按表0-3标注。
F.企业定义的代码。企业定义的代码位于产品模型的最后部分。当同类车在结构上稍有变化,需要区分时(例如汽油和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排和双排驾驶室、平凸驾驶室、左右方向盘等。),可以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确定。这是企业根据需要自行规定的补充代码。
代码名称
x代表厢式车G代表罐车Z专用翻斗车T专用结构车J举升车C仓山车
以clw5181TDYD6为例。CLW代表成利伟品牌5辆,专用车18辆,车重18吨。t代表特种结构车辆dyd6,为企业自编号。这里指的是多功能抑尘车。
所以这辆车是成利伟牌18吨多功能抑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