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文称,消费者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送快递时,发现顺丰速运提供了一项名为“签收确认”的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要凭顺丰快递发送的收件编码或本人身份证后的6位数字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这种增值服务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文称,消费者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送快递时,发现顺丰速运提供了一项名为“签收确认”的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要凭顺丰快递发送的收件编码或本人身份证后的6位数字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这种增值服务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收件确认需要加一元”的首飞项目,顺丰回应称,这是目前快递行业的通行做法。用户是否选择该服务,对快件的正常投递没有影响。
对于“收件确认需要加一元”的首飞项目,顺丰回应称,这是目前快递行业的通行做法。用户是否选择该服务,对快件的正常投递没有影响。
顺丰官网“增值服务”栏目中对“收件确认”服务的介绍如下:“‘收件确认’是指在收件人与发件人发生纠纷时,需要确认收件人客户信息或要求收件人客户当面签收,并能为客户提供收件凭证的增值服务。”
顺丰官网“增值服务”栏目中对“收件确认”服务的介绍如下:“‘收件确认’是指在收件人与发件人发生纠纷时,需要确认收件人客户信息或要求收件人客户当面签收,并能为客户提供收件凭证的增值服务。”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顺丰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其实是快递公司的法定义务。顺丰速运擅自将“签收确认”与应有的合法服务内容分离,涉嫌以各种借口收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顺丰推出这项增值服务,容易让消费者认为如果不勾选这项服务项目,顺丰就不会提供“签收确认”服务,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顺丰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其实是快递公司的法定义务。顺丰速运擅自将“签收确认”与应有的合法服务内容分离,涉嫌以各种借口收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顺丰推出这项增值服务,容易让消费者认为如果不勾选这项服务项目,顺丰就不会提供“签收确认”服务,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理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理人有权当面验收。”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理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理人有权当面验收。”
未来经济学家应用信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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