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物业出租给乙方作为员工宿舍。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其拥有的物业出租给乙方作为员工宿舍。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
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
1.甲方房屋位于: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三室两厅两卫一厨。甲方将两室两厅两卫一厨(以下简称房屋)出租给乙方常驻员工,其中一间次卧房不出租。
1.甲方房屋位于: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三室两厅两卫一厨。甲方将两室两厅两卫一厨(以下简称房屋)出租给乙方常驻员工,其中一间次卧房不出租。
2.该房屋现有的装饰、设施和设备(作为甲方根据本合同交付乙方常驻员工使用,乙方常驻员工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时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2.该房屋现有的装饰、设施和设备(作为甲方根据本合同交付乙方常驻员工使用,乙方常驻员工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时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冰箱、洗衣机、空调、电热水器和煤气罐(装满煤气)。
冰箱、洗衣机、空调、电热水器和煤气罐(装满煤气)。
第二条房屋的使用
第二条房屋的使用
房子的用途是居住和出租人。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常驻员工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承租人数。
房子的用途是居住和出租人。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常驻员工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承租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赁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员工应如期归还。乙方常驻员工如需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员工应如期归还。乙方常驻员工如需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月付,不得无故拖延。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月付,不得无故拖延。
乙方常驻员工应于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替代支付方式为甲方微信或银行卡:甲方。
乙方常驻员工应于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替代支付方式为甲方微信或银行卡:甲方。
甲方的银行卡号:
甲方的银行卡号:
乙方常驻员工在租期届满前要求退租的,租期不足一个月的,按全额收取租金。
乙方常驻员工在租期届满前要求退租的,租期不足一个月的,按全额收取租金。
如乙方常驻员工在租赁期满后需要续租,每次续租租金增加20%。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常驻员工需要续租,租金每增加20%
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常驻员工支付甲方保证金X千元整。租赁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该房屋将全额返还给乙方常驻员工。
第六条房屋交付期限
第六条房屋交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常驻员工。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常驻员工。
第七条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应按时缴纳下列费用:水、电、物业、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停车费等。
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应按时缴纳下列费用:水、电、物业、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停车费等。
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常驻员工的物业费,每月物业费为人民币元,与租金一并支付。
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常驻员工的物业费,每月物业费为人民币元,与租金一并支付。
水电费以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发给甲方的收费信息为准。
水电费以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发给甲方的收费信息为准。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和使用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和使用
1.乙方常驻员工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常驻员工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的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常驻员工承担并赔偿损失。
1.乙方常驻员工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常驻员工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的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常驻员工承担并赔偿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消防安全、综治、治安等工作负全责,并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
2.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消防安全、综治、治安等工作负全责,并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
3.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严禁在客厅和房间内做饭。如乙方常驻员工在客厅及房间产生的油烟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及维修费用,乙方常驻员工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严禁在客厅和房间内做饭。如乙方常驻员工在客厅及房间产生的油烟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及维修费用,乙方常驻员工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如需更换锁具,应在租赁期结束后恢复甲方锁具的原有功能。
4.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如需更换锁具,应在租赁期结束后恢复甲方锁具的原有功能。
5.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如需装修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提出
5.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如需装修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提出
第九条房屋交付和收回的验收
第九条房屋交付和收回的验收
1.双方都应参加验收。对装修、器具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
1.双方都应参加验收。对装修、器具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
2.租赁期满后,乙方常驻员工应将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和设备归还甲方。
2.租赁期满后,乙方常驻员工应将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和设备归还甲方。
3.当乙方休息时
1.经双方同意,本合同可以终止。
2.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常驻员工不得将押金转为房租。
2.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常驻员工不得将押金转为房租。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乙方常驻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分租或转借他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分租或转借他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