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企业和公民在与韩国公司签订各种合同时,不仅要在合同内容上下功夫,还要注意由谁来签订。实践中经常会发生韩国公司的实际经营者用公司公章签合同,但合同上写的是公司名称和代表董事的名字。虽然实际操作者会口头说明自己有公司的代理权,但看似“正常”的做法会成为日后纠纷的“雷管”。因为发生纠纷后,实际经营者可能不承认签合同。
中国的企业和公民在与韩国公司签订各种合同时,不仅要在合同内容上下功夫,还要注意由谁来签订。实践中经常会发生韩国公司的实际经营者用公司公章签合同,但合同上写的是公司名称和代表董事的名字。虽然实际操作者会口头说明自己有公司的代理权,但看似“正常”的做法会成为日后纠纷的“雷管”。因为发生纠纷后,实际经营者可能不承认签合同。
典型案件
典型案件
中国公民李某强了解到韩国M公司拥有废旧电子材料回收技术,后通过介绍认识了M公司的技术开发人金某达。经协商,双方同意李某强向金某达出资10亿韩元购买M公司的设备和技术,并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在合同的卖方一栏,金某达手写了M公司的名称和代表董事金某红的姓名,并加盖了M公司的公章。李某强对此并不在意,认为合同只是个手续,谁都可以写名字。
中国公民李某强了解到韩国M公司拥有废旧电子材料回收技术,后通过介绍认识了M公司的技术开发人金某达。经协商,双方同意李某强向金某达出资10亿韩元购买M公司的设备和技术,并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在合同的卖方一栏,金某达手写了M公司的名称和代表董事金某红的姓名,并加盖了M公司的公章。李某强对此并不在意,认为合同只是个手续,谁都可以写名字。
签订合同后,李某强按约定向M公司支付了货款,但M公司并未将设备和技术转让给李某强。因此,双方多次协商。经协商,李某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M公司、金某达退还货款及利息。但在诉讼过程中得知,M公司及其代表董事金某红并无资产。金某达名下虽有数套房产,但否认参与签订合同过程,辩称自己只是公司技术人员,拒绝与M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签订合同后,李某强按约定向M公司支付了货款,但M公司并未将设备和技术转让给李某强。因此,双方多次协商。经协商,李某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M公司、金某达退还货款及利息。但在诉讼过程中得知,M公司及其代表董事金某红并无资产。金某达名下虽有数套房产,但否认参与签订合同过程,辩称自己只是公司技术人员,拒绝与M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的焦点
本案的焦点
本案争议的主要问题在于,中国公民在与韩国公司签订合同时,过于相信主导合同的韩国人是实际操作者。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他并没有在意当事人的姓名,导致实际经营者基于合同的内容否定了当事人的身份。所以本案的破案重点在于如何证明当时签约的人是实际操作者,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做中国公民的韩国人认为主导签约的有公司的代表权。
本案争议的主要问题在于,中国公民在与韩国公司签订合同时,过于相信主导合同的韩国人是实际操作者。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他并没有在意当事人的姓名,导致实际经营者基于合同的内容否定了当事人的身份。所以本案的破案重点在于如何证明当时签约的人是实际操作者,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做中国公民的韩国人认为主导签约的有公司的代表权。
有价值的证据
有价值的证据
面对此类案件,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能通过双方的通常沟通来证明,使对方认为其具有相应的权限,即表见代理。因此,从公司实际经营者的介绍,到设备、技术的引进,再到签订合同的谈判,双方的谈话记录都可以充分证明实际经营者有代表公司的权限。同时,当韩国企业和公民与中国南方对话时,参与其中的翻译也可以成为关键证人。
面对此类案件,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能通过双方的通常沟通来证明,使对方认为其具有相应的权限,即表见代理。因此,从公司实际经营者的介绍,到设备、技术的引进,再到签订合同的谈判,双方的谈话记录都可以充分证明实际经营者有代表公司的权限。同时,当韩国企业和公民与中国南方对话时,参与其中的翻译也可以成为关键证人。
风险防范的注意事项
风险防范的注意事项
所以和韩国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不要把合同当成正规流程。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参与者往往在合同当事人一栏填写公司和代表董事的姓名。这样的目的最有可能是逃避违约后的责任。为了达成协议,如果你不想局限在一小段,建议你在双方的每次交谈中留下录音证据,通过邮件或短信交谈时使用“某总裁”的称呼。当然,选择一个值得信赖的翻译也是防范风险的方法之一。
所以和韩国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不要把合同当成正规流程。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参与者往往在合同当事人一栏填写公司和代表董事的姓名。这样的目的最有可能是逃避违约后的责任。为了达成协议,如果你不想局限在一小段,建议你在双方的每次交谈中留下录音证据,通过邮件或短信交谈时使用“某总裁”的称呼。当然,选择一个值得信赖的翻译也是防范风险的方法之一。
金易的想法是:
金易的想法是:
虽然和韩国公司签约后,一旦出现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个人建议在签合同的时候把实际签约人的名字写在合同里。因为在韩国提起民事诉讼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所以不能确定每一个案件都能像本期所描述的那样证明和说明实际经营者的责任。其实最合适的方式是在与韩国公司签约前进行交谈,以便及时发现风险并建议防范措施。
虽然和韩国公司签约后,一旦出现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个人建议在签合同的时候把实际签约人的名字写在合同里。因为在韩国提起民事诉讼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所以不能确定每一个案件都能像本期所描述的那样证明和说明实际经营者的责任。其实最合适的方式是在与韩国公司签约前进行交谈,以便及时发现风险并建议防范措施。
作者:金毅
作者:金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