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企业发展,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城市创建,近日,蓟州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车管所,主动上门服务,为蓟州区200辆吸粪车、吸污车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确保了车辆快速投入使用。
10月中旬,冀州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接到扫地王(天津)特种车辆设备有限公司来电,称该公司近期购置了200辆吸粪车和吸污车,用于农村厕所改造和污水收集运输。由于工程进度和任务安排,急需登记申请号牌,以便快速投入使用。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规定,首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车管所申请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册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凭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完税或免税凭证等证明和凭证。
考虑到注册车辆多,企业与车管所窗口距离远,冀州支队和市车管所在沟通的基础上多次与企业联系,告知企业注册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10月11日,交警联系吉州区通顺达机动车检测站,用两天时间帮助200辆车完成上线检测。10月26日,车管所交警在与企业多次核对登记证、确认车辆和人员时间的基础上,驱车100多公里,在企业院内现场采集信息、检查车辆。目前,该企业200辆吸粪车、吸污车已全部注册登记并取得机动车号牌,正式投入使用。
(焦璇郭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