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问,住宿费和餐费能不能算在一张发票上?
下面,智扬边肖为大家普及发票常识。
一个
可以和住宿费、伙食费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吗?
答:索要发票时,要区分不同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一张发票上开项目;
对于一般纳税人,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餐饮娱乐不能抵扣。
所以住宿餐饮娱乐要分开开发票,住宿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娱乐增值税普通发票。
住宿、餐饮、娱乐都可以凭特价票开。认证后,餐饮娱乐税作为进项税转出。
2
关于住宿发票内容提醒:
此“住宿”发票不能报销(日常业务)
发票样式:
政策基础:
003010(国开2017 16号):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内容,不得按照买方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103010号(财税[2004]11号)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单位以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并对个人的营销业绩(包括实物和有价证券等)进行奖励。)通过免除差旅费和差旅费。
按照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企业职工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劳务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际分析:
1.根据2017年16号公告的规定,通俗地说,发生什么业务,开什么票,实际发生的是住宿费,要开住宿费发票;
2.从进项税的增值税抵扣来看,如果是旅游服务,税务检查往往会定性为“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
(1)因此,对方开具普通发票。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为住宿的,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提醒:发票备注栏虽注明“住宿费”,但“住宿费”也可能发生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当时解释不清。
3.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很多地方将职工差旅费定义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方定义为职工福利费,按照相关标准在税前扣除。
如果是真正出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按照规定可以税前扣除(没有标准)。
4.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来说,你要交个税。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外部人员的差旅费,都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职工的差旅费,结合当期的工资、薪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职工在企业外的差旅费,可按“劳务报酬所得”或“意外收入所得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还是那句话,虽然发票备注栏注明了“住宿费”,但“住宿费”也可能发生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当时解释不清。
三
小心餐饮发票的报销
但是根据食客的不同,需要放入不同的账户。参加饭局的都是企业员工,可以算在“福利费”里。
但如果不是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那么就应该包含在“招待费”中。
另外,如果企业员工带回来的发票是报销的,那么宴请客户的餐饮发票如果是在宴请过程中发生的,还是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但是如果员工个人在出差过程中的费用在补贴标准之内,就应该计入“差旅费”。
例如,一些企业经常邀请客户、供应商、员工等。参加各种会议,以及交通、住宿、餐饮等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会议费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原理,不存在发票能不能入账的问题,关键是合理与否。所以对于一些报销行为,除了发票,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
比如会议费用报销,最好提供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等资料。同时,以便识别是否存在与会议无关的费用(如差旅费)。
比如业务招待费报销,最好提供是否有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甚至总经理审核签字,是否有大额发票的消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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