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日,华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85)公告称,为进一步扩大公司集装箱装卸设备业务的产能,加强公司研发;d实力,完善公司在集装箱装卸设备业务的战略布局,公司拟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发展示范区管委会签订《通州湾示范区产业发展协议(试行)》,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通州湾江海联动发展示范区建设“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设备生产基地”。根据规划,项目总用海面积约158亩(具体面积和四区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为准),项目达产后具备年产200台智能轨道起重机和24台智能轻型岸边起重机的生产能力。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签署正式协议。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协议签署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投资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设备生产基地
项目地址:位于通州湾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滨海大道南侧、内港池西侧。
海域概况(1)海域使用:工业用海(2)海域:共约158亩(具体面积和四至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为准)(3)海域岸线:约250米,使用年限50年(4)海域使用权使用年限:50年(自《不动产权证》年起计算)。
项目总投资10亿元。
项目建成后,将具备年产200台智能轨道起重机和24台智能轻型岸桥的生产能力。
本次投资的目的:为了进一步扩大集装箱装卸设备业务的产能,加强研发;d增强公司实力,完善公司在集装箱装卸设备业务的战略布局,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通州湾江海联动发展示范区建设“华东重机高端智能港口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将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