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为了辐射周边地区,实现资源整合,拓宽公司业务渠道,会决定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司,没有经理,只有一个负责人。分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分公司负责人是可以变更的,那么分公司负责人怎么变更呢?让华耀财税告诉你!
一、分行负责人工商变更所需材料
1.《分公司工商变更申请表》(复印件1份,原件)总行盖章,法人签字;
2.变更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填写在申请表中);
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总行制作的分行行长任免文件(原件1份,可填写在申请表中);
6.新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分公司负责人的工商变更流程
1.总公司在深圳,在深圳开设分公司的,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提交材料。总公司在外省开设深圳分公司的,应当到分公司所在地辖区工商局办理。
2.审计。
3.获得新的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工商变更注意事项
1.分公司的名称基本上不需要工商变更,通常是“深圳分公司,总公司全称”。有跨区域工商变更地址时,分支机构名称也相应变更;
2.分公司的工商变更应以总公司同意为前提;
3.分公司不能通过工商变更地址成为深圳前海公司;
4.分公司工商变更后,总公司需要对外发布通知。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工商变更关系到分支机构对外印章的效力,应慎重对待。如果不了解业务财税知识,可以选择交给分公司所在地区的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全权负责分公司的业务变更,无疑是一个省时省力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