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单和考勤表应由员工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工资和出勤情况,交劳动者签字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保存。103010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收款人姓名和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个人工资清单。103010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本人工资支付清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如果考勤表不是员工本人签字,员工否认,法院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