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债权债务注销的说明怎么写?
1.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的书面通知和债权债务清算公告,应当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债权申报截止日期、清算组组成、通讯地址以及其他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2.如果公司要变更法人(应该是其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表应该只写明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包括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不再另行说明。确需出具相关资料的,只需注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即可。
二。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清算?
1.清算组应当及时要求公司债务人清偿公司到期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变相清偿。
2.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确认公司现有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足以清偿公司全部债务,并按照法定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评估、保管、变卖、分配所需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费用、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员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第三,缴纳所欠税款;最后,还清其他公司的债务。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清偿公司债务没有严格的顺序或次序,但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2)在催告债务人申报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
(三)公司财产在公司清偿债务前,不得分配给公司股东。
(三)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3.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可以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利权的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分配方式可以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定价分配的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权益,体现平等、公平的分配原则。
因此,在处理公司债务等时。需出具公司注销债权债务的说明,说明中应明确说明目前的清算内容。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债权债务都是在公司注销前还清的,否则后面的手续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