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对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内容感到困惑,他们一直在咨询边肖。今天,企名网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您解答您的疑问。
一、新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一)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证明(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其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投资超过注册资本50%但不超过净资产50%的,请提交净资产验资报告。
二。预先批准公司在皇冠省更改公司名称的申请。
(一)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委托代理人证明(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复印件;
(4)公司章程(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公章)
(5)原登记机关同意变更名称的报告。
注:4、5市、县两级工商注册的公司,申请变更冠、省公司名称时必须提交。
三、原冠省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改造名称预先核准。
(一)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委托代理人证明(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文件;
(五)公司章程
(六)登记主管机关同意变更名称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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