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房屋出租给公司作为员工宿舍的,应当注意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出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否则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房屋的,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出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维修义务,确保房屋及室内设施的安全。损坏的房屋未及时修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按照约定减租。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随意单方面提高租金水平。
扩展信息: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不予办理,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不予办理,或者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管理不当,给租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百度百科-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