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公司名称规范
在香港注册公司注意!
如果公司名称识别困难,过长,难以识别,不利于书写和记忆,往往会产生本能的抵触情绪,使公众产生印象障碍。
香港公司可以自由命名,一个好的香港公司名称可以留下深刻的记忆。通常这样的名字容易记,容易读,朗朗上口,清晰上口,容易写。但是,香港公司的名字是不能随便取的。我们来看看边肖整理的港注册官官方解释:
在下列情况下,香港公司的名称不能注册:
1.香港公司的名称与公司注册处处长记录上的《公司名称索引》名称相同;
2.香港公司的名称与根据某条例成立或设立的法人团体的名称相同;
3.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认为使用香港公司的名称会构成刑事罪行;
4.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基于其他理由,认为公司名称令人反感或违反公众利益。
5.香港的公司名称可能与经营范围无关。而且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受限制。但是,除非另外申请执照,公司名称不能含有“银行”、“保险”、“皇家”、“大学”、“基金会”等字样,也不能含有可能使人误以为公司与政府有任何关系的字样;
6.香港公司应使用中英文名称。虽然香港公司的名称只能是中文或者英文,但是银行开户系统只能用英文录入,所以最好取中英文两个名字,避免开户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
7.如果公司名称包含《公司(公司名称所用字词)令》 (Cap。622A),或公司名称会令人觉得该公司与中央人民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机构,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机构有任何联系,则必须获得署长批准,才可注册。
8.如果公司名称与董事已更改的公司名称相同,除非获得董事的同意,否则不能注册该名称。回到企业https://www.zhucesz.com/看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