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企业公司申请国家税务总局公司名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公司名称是公司设立和注册的法定要求。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事项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审批。对于其他公司,公司名称登记一般与公司工商登记同时进行。
在一定范围内,只有一家公司可以使用特定的注册名称。禁止业务相近的公司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是保护工业产权、防止不正当竞争、防止商业欺诈的重要法律措施。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名称的范围相当有限,即同一行业的企业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的管辖范围内不能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
公司组织形式:
中国通常有两种公司设立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在中国很常见,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外也很常见。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司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或使用行业限制,但会有相对限制。比如,无地区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无地区、无行业类别注册的,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而且没有行业的公司经营范围需要跨越国民经济五大行业,这些公司名称需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常见的公司名称一般有三种形式:
1.区域性贸易公司的组织形式,如北京迪达科技有限公司
2.贸易公司的组织形式,如迪达科技有限公司
3.品牌公司的组织形式,如迪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注意事项:
1.没有重名:相同或相似。
2.不侵犯驰名商标。
3.不应该和知名公司的名字混淆。
4.尽量不要使用地区名称和缩写。
5.不能使用繁体中文、数字和英文。
6.不能用行业通用词汇。
7.你不能用名人的名字。
8.不能信教。
创业之路任重道远,每一步都不容易。一个看似简单的名字,却有着很多的注意事项,向那些努力的创业者致敬。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