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帮朋友注册公司,代他持股的经历?相信很多人都有这种经历,包括我自己。今天就和大家聊聊帮朋友或熟人注册公司的潜在风险。
先普及两个概念,第一个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一般来说,你要开公司,注册资本多少由你自己决定,注册资本不需要实缴,只要你在章程里写明拟出资期限就可以了。
比如你可以把注册资本定为10000或者1000万。至于缴费年限,可以是3年,5年,30年,50年,甚至100年。这就是所谓的股东权益。
但是,注册资本并不是毫无意义的画饼。股东在认缴的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出资义务和有限责任。如果你认缴了1000万,就意味着你对公司的责任高达1000万。同时,注册资本的比例通常是股东之间分红的一个基础。
第二个是赞助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设立章程上签字、向公司认缴出资或者股份、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是公司的发起人。一般来说,发起人是公司成立时的原始股东。
那么,帮朋友注册公司持股,似乎也没什么不好。怎么会有风险?
其实风险很大。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资不抵债,公司的债权人就会和股东算账。
你可能会说,我有权在股东投资的最后期限之前获得长期利益。
答案是,当出现上述情况时,法律推定股东出资期限快速到期,即不再享受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利益。一般在公司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用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有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况下,可以视为公司资不抵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你可以说,我在等一个朋友。公司的实际股东和经营者是你的朋友,你们之间有控股协议。
答案是,即使你和你朋友之间有提存协议,那也是你和你朋友之间的协议,对公司的债权人没有约束力,除非你能证明债权人知道你们之间的提存事宜。根据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你是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这叫重商主义的外观原则。商业主义的外观原则是区分内外两方面。你和朋友之间的协议属于内部协议,公司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外部关系。内部协议不能反对外部关系。
你可能会说,我已经转让了股权,但我只是为朋友持有,所以风险应该会消除。
答案是,这个问题挺复杂的。如果你在债权诉讼期间转让股权,或者你的转让价格极不合理,一美元转让1000万元股权,或者你认缴的出资期限届满,但你没有实际缴纳出资就直接转让股权,那么你的转让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让,目的是逃避公司债务,所以你还是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时,
你可能会说以上情况都不存在。在你持有股权期间,公司运营良好,没有任何风险和债务。你把股权转让给他人的时候,你注册资本的认缴期还没到,所以没有风险。
答案是,你的身份不仅是公司的股东,还是公司的创始人(或其中之一)。注意,发起人的责任比普通股东更重。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资不抵债时,发起人与公司现有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只要目前的股东没有实际缴纳出资,并且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资不抵债,发起人就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注册公司是有风险的,尤其是帮别人注册公司持股。一旦公司经营不善,可能会给你带来麻烦。当然,如果朋友认了这个账,你也可以找他追索,但是他已经到了资不抵债的程度。我相信他能认账还债的可能性不大。
在此,赵提醒你,帮朋友注册公司持股一定要谨慎。如果一定要帮忙,请专业人士帮你起草相关协议和章程,充分防范和转移风险;一旦被公司的债权人起诉,千万不要慌。记得第一时间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化被动为主动,把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