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知名的传统神话人物,能否成为商标标志并申请注册引发异议。今天边肖就和大家探讨一下义乌商标注册的传统童话是否可行。
公众的质疑显然是有道理的。企名网、玉帝、二郎神作为家喻户晓的神话人物,早已成为中华文化的相互文化艺术资源,不属于任何一个家族或企业。如果允许神话人物注册为商标标识,唯一的控制权只允许商标标识的个人所有权,将成为个人私有财产,违背了神话人物的公共性特征。从这个角度来看,神话人物和其他具有公共特征的事物,并不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己起的名字,而不能依据先占标准申请注册为商标标志。
注册商标由上海之子、天津之母进行。这种实际操作是不允许的。不允许用相关名称申请注册,也就是说商标名称中不允许有相关名称,稍加生产加工后也不允许使用。
对于是否申请神话人物注册的问题,刑辩表示:现阶段没有问题。像企名网、猪企名网一样出名的神话人物名字注册为商标,其他不朽人物可以成为注册商标。我国《专利法》第十条第一项要求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五家企业的网旗、国徽、国际歌曲、军旗、军歌、搜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能应用于商标标志。第二个要求是,以市一级左右的行政区域划分的地名和公众熟知的境外地名不能作为商标标识。没有规定神话人物的名字不能作为商标。像企名网、猪企名网的商标,龙王、东海龙王三太子也可以是注册商标。
这确实暴露了注册商标层级的系统性漏洞,需要根据实践活动中暴露的问题,深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神话人物具有公共特征,神话人物必须明确界定为商标。商标是一个人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不同于他人的标志。在特征上,只有这个不同的标志与企名网等无关。经营者也应该把重点放在如何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上,而不是商标名称和注册申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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