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以下材料:法人资格变更承诺书第一页付清。
(一)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四)公司章程。
(5)管理部门和企业(集团)母公司的任命文件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6)法定代表人个人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工作简历。资质规定中对法定代表人有明确要求的,如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要求,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的注册证明。
(7)企业验资报告应反映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的出资人情况。
(8)需要核实资质条件的,还需提供企业资质申请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主要资质条件进行核实后签署明确意见。
2.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根据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办理变更手续。
3.企业集团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集团母公司的任命文件办理变更手续。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而不变更股东比例和出资额的,应当根据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5.股东和出资比例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
(1)企业出资比例发生变化且无新股东的,应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
(2)新股东加入时,企业出资比例发生变化:
新股东出资比例低于50%,原股东为新法定代表人的,根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变更法定代表人。
新股东出资比例低于50%且新股东担任新法定代表人的,应核查相关资质条件,符合资质标准的,根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新股东出资比例高于50?经核实相关资质条件符合资质标准的,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6.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核实相关资格条件符合资格标准的,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7.同时申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查看相关资质条件,符合资质标准的,办理变更手续。
8.在本条第五款至第七款规定的情形下,新股东与原股东为近亲属的,在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后,无需核查相关资格,变更法定代表人手续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新股东从属于原股东的,在提供上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后,无需核查相关资质,变更法定代表人手续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
9、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