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我今年20岁。最近想改名字。我需要注册吗?
张饶的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第1016条规定:“自然人决定或者变更姓名,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或者转让姓名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自然人姓名的决定关系到自然人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特别是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问题。因此,自然人的姓名决定除了需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外,还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办理法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自然人变更姓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名称是指法定名称的变更,不包括笔名、艺名等的变更。笔名、艺名等非法定名称的变更不需要登记。所以改名一定要遵纪守法,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一定不能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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