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合伙企业的流程如下:第一步:咨询3360后,收集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书》,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在:提交名称登记材料,接收《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三步:3360根据《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接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接收《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四步:在: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接收《受理通知书》;第五步:3360交报名费,按照《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证。
法律依据:
003010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103010第10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当当场登记,核发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