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政区域的公司名称核准申请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由企业名称行业直接组织,不受行政区划和地域限制。申请这类名称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00万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核准所需材料和程序:1。提供股东信息。2.一是在总局核对企业名称,消除结算地企业名称冲突。3.提供结算地址。4.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行业。5.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6.提交资料审核的时间为2-4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和公司投资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公司;(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其他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第八条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辖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公司。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股份有限公司由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