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目
在保险行业,违规展业活动屡见不鲜,甚至成为行业潜规则。被监管发现后,大多受到数量不等的罚款处罚。
而泰康人寿陕西分公司代理人曹霞却因为违规展业,被给予终身禁止进入保险行业的行政处罚,这对于保险行业的代理人来说,似乎还是第一次。
7月12日,山西银保监局发布通报称,因曹霞在曹霞担任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人身保险代理人期间,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给予其终身禁止进入保险行业的行政处罚。
山西银保监局
公告显示,处罚文书不能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故依法送达至《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可见,该通知仅披露了曹霞违规的原因,并未说明其销售细节。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4月,曹霞的名字还被列入山西银保监分局开出的一张罚单中。处罚函显示,其代理人曹霞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1.公司个人代理人曹霞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二。公司个人代理人曹霞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三。公司个人代理人曹霞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
执行书显示,个人代理人曹霞的违法行为将另案处理。
于是,7月12日,山西银保监局宣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示,应该是对曹霞的“另案处理”。
然而,这个“曹霞”是不是“曹霞”,只有监管者和有关方面才清楚。
最近,泰康人寿的三名代理人受到了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
6月21日,辽阳银保监局发布通报称,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王健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被给予警告处分。
4月16日,海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泰康人寿海南分公司保险代理人王赢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给予警告并罚款2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名代理商(曹霞、王建、王赢)的违法行为均提到了佣金回扣。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所以,操作要自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