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保险公司变更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章程审批。
受理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2、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
申请人:保险公司
申请材料:
1、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或修改章程的请示;
2.申请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公司购买或租赁新经营场所的协议和办公设备报告;
4.申请调整经营范围的,提交申请书、调整经营范围原因说明、调整后的可行性报告和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5.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6.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审查原则和标准: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章的规定。
审核周期: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注意事项:
涉及保险许可证注册事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中国保监会办理许可证更换手续。